中西區中環為香港經濟金融中心,惟有趣的是若然經由昃臣道彎位轉至中環,首先映入眼簾的卻是跟香港法律密不可分的「終審法院大樓(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Building)」。香港人應不會對這幢大樓感到陌生,但大多只會稱呼它為「立法會大樓(Legislative Council Building)」又或「舊最高法院(Old Supreme Court) 」。只因這座全由花崗石打造的建築物,百多年來在用途上還真的已改過不少次,每次亦隨即重新更名……

曾用作立法會大樓

1912 年建成後,70 多年以來大樓一直作為香港的最高法院(雖然日治時期曾作為日軍憲軍總部),直至 1985 年 10 月才被改名為「立法局大樓」,供立法局議員開會定立法例之用(也算是種升級吧?)。1997 年回歸以後,大樓也便順理成章改名為「立法會大樓」,猶記得立法局大樓最後一天的開會情況,時任主席黃宏發一句:「待續無期」,象徵著立法局時代的終結!

2011 年,立法會搬往金鐘添馬公園旁的政府總部,大樓亦再度轉作香港法治的最後把關,名字變成「終審法院大樓」。雖歷經多次更名,終審法院大樓別具特色的建築外觀卻始終如一,1984 年更被列為香港法定古蹟。終審法院大樓與毗連的皇后像廣場遮打花園和平紀念碑,已被視作中環地標。

夜幕低垂下的終審法院大樓,別有一番美態。

夜幕低垂下的終審法院大樓,別有一番美態。

終審法院女神像最獨特

終審法院大樓採用新古典主義派的建築風格,地面以愛奧尼亞式石柱環抱。所有門窗分布於支柱之間,對稱有致,象徵秩序與公平。大樓又設有寬闊陽台,能夠阻止陽光直接透進室內,以收散熱之效。終審法院大樓的最大建築特色是中央部分的三角形山牆,其頂部矗立著一尊希臘泰米斯女神蒙眼雕像,用以代表公義。

終審法院大樓內的法庭部分平常會開放予公眾聽審,惟圖書館、展覽廊…等地方則只供辦學團體以導賞團名義申請參觀,一般人士如欲進入,或需期待大樓主動開放才可了!法庭聆訊雖然是向公眾人士開放,但一般來說,終審法院大樓某些區域須限制公眾人士出入。公眾人士除了可以出席聆訊外,還有機會透過導賞活動,參觀大樓若干設有限制的區域(例如:圖書館和展覽廊)。終審法院大樓由 2015 年 11 月中旬起推出導賞活動計劃,成功申請的學校學生可獲安排參觀法院。大家可點擊這裡下載「終審法院導賞申請表」。

終審法院大樓前往方法

乘坐港鐵至中環站,從 J1 出口出站,沿昃臣道步行約 2 分鐘。

開放時間

星期一

08:25-13:00 / 14:00-17:00

星期二

08:25-13:00 / 14:00-17:00

星期三

08:25-13:00 / 14:00-17:00

星期四

08:25-13:00 / 14:00-17:00

星期五

08:25-13:00 / 14:00-17:00

星期六

休息

星期日

休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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